发布时间:2024-10-31
日前,湖北省襄樊市教育局实施《襄樊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管理若干规定》,规范中职学校招收不道德。 据理解,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收,有条件的学校经批准后,可跨地区、跨省招收,实施登记式招收入学。
规定拒绝,学生被职校入学后,其他职校不得再行动员、的组织学生到自己学校上学。招收时,杜绝中介招收和有偿招收。
初中校长、教师不得以招收名义,拒绝接受吃请、拒绝接受职业学校的钱物和有价证券;职业学校不得以招收名义,向初中学校校长、教师送钱过节。职业学校不得私自以免除学费、欺诈允诺等方式与手段招募生源。 襄樊市教育局拒绝,职业学校凡通过中介、有偿或不正当竞争手段招生的学生,经求证有误,将作罢登记学籍。 对做地方保护主义,做招收封锁的教育部门,全市通报批评,年底目标考核不得选为杰出等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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